又装无所谓。真这样的话,这一路上干嘛那么紧张。死鸭子嘴硬!孤儿心里道,但男人要面子,在这么多人面前,要给他过得去,于是很顺从的点了点头。
阿德斯微叹口气,挥手让大家上马,列队向黄金城的城门走去。
到城门口的时候,那番拥挤简直无法形容,人流能把马流冲开,为了防止孤儿给冲散,阿德斯抓过孤儿与他并乘一骑。好不容易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进入到了城内,孤儿发现黄金城里地道路宽且笔直,建筑高大结实,好像在矿山上挖的窑洞一样,呈现出铁锈色,四边圆角,看着有点卡通感,还挺别致的。
盈禄家的商队集中在城门内一条街道的街口,等着所有被冲散的人员聚齐,然后詹姆就张罗着找一家客栈,却让孤儿拦住了。
“你看城里的人那么多,客栈一定早就满了。”行走大陆经商那么多年,她早有了经验,“而这个时候,如果我们亮出身份去找奥西公爵大人,到公爵府去居住,显然也不太合适。他正忙于女儿的事,说不定不搭理我们呢。”
“那怎么办?”詹姆一摊手,为难地看了阿德斯一眼。
他们全是佣兵,睡在大街上也行,可伯爵小姐是娇滴滴的美人,在野外就罢了,怎么能随便露宿?再者,这些天来,大人对伯爵小姐在意地很,瞎子都看得出,真是顶在头顶怕摔了,捧在手心怕热着,他们这些做手下的要格外精心才是。
“找最好的客栈,把头等房的客人丢出来。”阿德斯出主意,当然是馊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