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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商人之强国梦 写作资料:民国“红灯区”

界首镇的“书寓”:

界首镇是豫皖北部交界处的一个小镇,自不可与京沪宁穗同日而语。界首的妓女分江苏班与河南班,来自江苏沦陷区和豫东黄泛区。按摆设、穿戴、容貌,又分甲、乙、丙三等。妓院有个美名,叫“书寓”,如“同乐书寓”、“会友书寓”、“天香书寓”等等。1942年夏以前,界首挂牌的妓女就有1000多人。后因生活贫困,大批流亡到外埠,但到抗战末期,仍有明娼355人,其中甲、乙等妓女共258人。

“书寓”里有“上盘子”、“出条子”、“住局”等项目。“上盘子”就是每日下午4时至夜晚12时,嫖客到“书寓”内挑选妓女,选上哪一个,就在那个妓女房间里端上盘子。盘内有香烟、瓜子、糖果,另有茶水招待嫖客。妓女则陪嫖客谈笑,供其玩弄。“上盘子”有时是几个嫖客同去,但其中只有一个为主的可以动手玩弄妓女,其他同去的为“朋友”,只能与妓女谈笑,不能动手。一个嫖客在一个“书寓”里,只许挑一个妓女,不能挑第二个。同去的“朋友”可以在“书寓”里挑选其他妓女,但不能选“朋友”嫖过的妓女,这是为防争风吃醋而立下的“寓规”。“出条子”是嫖客招妓女到旅社去,陪其谈笑、饮乐,叫做“时条”;叫妓女到外面去同床过夜,叫“夜条”。嫖客在“书寓”里与妓女同床过夜,叫“住局”。丙等“书寓”为了多作生意,还有“关门”与“拉铺”的规定,白天嫖客与妓女在“书寓”中临时关门苟合一次,叫“关门”;白天与妓女临时同床一小时,叫“拉铺”。每天自下午4时起,妓女们便艳装浓抹,鹄立街头,莺声燕语,招引嫖客。“书寓”内则吹奏弹拉,歌声四起,深夜还灯明如昼。

“书寓”里都供佛像,每天给佛爷烧香叩头,求佛爷保佑生意兴隆,财源茂盛。如果哪一天有某个妓女未“上盘”也无“住局”,第二天早上拜佛时,全体妓女都得跪搓板,这叫“满堂警”,老板的目的是在妓女之间制造矛盾,迫使她们不顾一切去拉客。生意好了,个个都“高朋满座”,也得罚跪,这叫“满堂红”。老板的理由是生意所以如此兴隆,是因为“闺女们”对嫖客过份殷勤,“不打不成材,天生的贱骨头”。这样,上客少了要罚“满堂警”,上客多了要罚“满堂红”,弄得“闺女”们时刻提心吊胆,横竖都逃不了挨罚。

广西的“堂班”:

沿海繁华之地,自有温柔堕落之乡;边远内地的情况又当如何呢?虽然比不上沿海都市的发达,但却也不甘寂寞,且有一定的规模和特色。

就说大西南的广西吧,娼妓业也可谓历史悠久。早在光绪年间,梧州就有了公娼。当地人把向娼妓征税,称为“花捐”;在妓院饮宴,称为“吃花酒”;出榜品评妓女的高下,称为“花榜”;称妓院为烟花场,妓女为“一盆花”,性病为“花柳病”。总而言之,这些边远地区别有一番“花花世界”。民国时期,梧州公娼营业地区,是在五显码头河下一带。妓女分为两种,一种称“老举”,一种称“琵琶仔”。“老举”年岁较长,一般在16岁以上,除应酒局外,并应大局(陪宿)。“琵琶仔”则是15岁以下的小女孩,因年龄小,只应酒局。到了适当年龄,鸨母必为之觅一“恩客”叫首次大局,此恩客必大花其钱,请客,打首饰,制衣履,首次大局之后,“琵琶仔”即成“老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