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这股势头,王猛也是屡屡颁行政令,虽然都是不触及乡宗各自利益的小事,比如规令各家按照县署规定于坞壁门外架设仪门,设出即为顺户,不设即为悖户;还有就是划分乡里边境,任由乡户各自上报,凡有冲突则各派代表前来县署请求仲裁。
虽然这些规令仅仅只是各凭自愿,即便不应也不强求,但也在乡野中掀起一波风潮。很快整个下邽县境都勘测大概,合得乡治九处,顺户堪堪盈百,当然这百户乡民也不可能尽是高壁深砌的坞壁,也有着相当数量的寒门小户。
如此月余之后,到了四月中旬,这从一穷二白建设起来的下邽县治也渐渐有了气象。有了一座独立的县署,占地顷余,屋舍合共十七间,周边则是一片篱墙、棚户所组成的简陋县城,占地五顷左右。
整个县署包括县令翟慈在内,合共官吏三十余人,虽然其中真正管事的不过半数,但也能够保证所有事务都能分管运作起来。
在籍乡民九十六户,合共七百三十余人,在册耕田十八顷,荒田则一千七百余顷之多。从这一点也能看出这些关中乡民对土地其实不太敏感,基本上只要超出自家坞壁范围一定距离,便任由县署圈定录册。
但是人丁绝对是他们的底线之一,甚至就连县令翟慈自己,虽然拥众数千,但真正肯录入籍中的也只有直系族亲、妻儿老小十七八口而已。
不过在籍的吏户数量却是不小,达到了将近两千户。吏户不同于乡户,其人身和财产都是绝对受县署控制的,这一点王猛也是深受行台施政风格步骤的影响,在彻底控制局势之前,无论网罗多少生民,俱都录入吏户役用,绝不放免。
除此之外,县内还设立巡防乡练,合共千余乡卒,其中主要还是翟氏坞中翟虎等青壮,占了几乎半数。可见翟慈虽然对章法制度乏甚认知,但也知军权才是巩固权位的最可靠手段,绝不将这些乡曲力量拱手让人。
这些乡练卒众们,主要便是巡守县署产业,其中包括小市一座、渠塘三处、渡口两处、伐木场五处、矿场一处并陶、冶各一处,水碓、沤麻、磨场等等零零碎碎的产业,也都有十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