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祚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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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期作东海郡守,世乱,令曰:夜不得私行。吏系得一夜行人。王问:“何处来?”云:“自师家受业还,不觉日晚。”吏曰:“鞭乎?”王曰:“鞭挞书生以立威名,恐非致治之本。”释之,并令吏护送其归家。
再好的设想,执行力才是关键。坐言而起行,是沈哲子一贯的风格。当基本的章程规划下来之后,便开始组织人力挑选素材,开始编写,每成一篇,便在楼内传阅起来。
王承作为中兴第一名士,被传颂下来的事迹很多,编写的排序自然也是靠前。
其实殷浩说的话是对的,但凡理论,怎么可能没有立场、不置臧否。如果没有立场,混淆了是非,话说再多都是废话。譬如刚刚书成的这一篇,便符合时下主流的价值观,法可权变,令从简约,面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治理方法。
但这件事本身就是有矛盾的,如果义释书生是对的,法令对不对?鞭挞书生不是致治之本,那么真正的致治之本是什么?
沈哲子接过这一篇略作思忖之后,将王承的话作出了些许修改:书生奉师从礼,漏夜私行违禁。礼令相冲,孰为轻重?吾从于礼。
这种事情发生已经在多年之前,到底当时王承说了什么,哪怕是他的儿子王述都不清楚。而沈哲子这么一修改,王承的话已经不再是什么荒诞不经的致治之本之类,而是提出了一个问题,当礼法出现冲突时,孰轻孰重?更该依从于哪一个?王承选择了从礼而行,至于阅者那就各有体会。
这样一来,便把禁令的意义给加重了,不再是当面对“书生”这个身份时提都不需要提的东西。
好的引导,不是给人强加一个道德命题的结果,而是要启发人自己去思考。唾手可得的东西,无论是钱财还是美色,乃至于至高无上的皇帝权柄,都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珍惜。往往开国的君王比较英明,而后继者每每有昏聩,因为这权力是他命里带来,没有一个奋斗的过程,便也不懂得尊重。
当沈哲子修改的时候,王述便坐在他旁边,看到他修改的结果之后,便说道:“驸马笔调,近似循吏。”
循吏这一个词,虽然带了一个“吏”,但重点还是“循”,是一个美称。司马迁《史记》有“循吏列传”,多记载当时名臣,后世援之。
沈哲子闻言后便笑了笑,将两份文篇摆在王述面前,笑语问道:“那么蓝田侯认为,这两种笔法,何者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