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间人人拿泥浆涂抹全身,纪友自然也不例外,满头满脸的泥浆,闻言后咧嘴一笑,便露出两排白惨惨的牙齿。他刚待要坐过去,沈哲子便连连摆手道:“你离我远些,真是脏污不堪”
“你还有脸面嫌弃我若非你鼓动我来此,这一生都不会落到这般模样”
纪友听到这话后便是不忿,不顾沈哲子驱赶一屁股坐在了沈哲子对面,张开鼻孔嗅了一嗅,诧异道:“这房中也无艾香,维周你怎么就不受蚊虫叮咬?”
沈哲子闻言后便笑笑,自腰间一个锦囊中倒出几粒香丸,这些香丸乃是苑中所制精品,虽然没有太辛烈气味,但驱虫之效却很强,还是临行前兴男公主让人准备塞进沈哲子行装中。
“好你个沈维周,私藏良品不与人享,算什么朋友”
纪友听到沈哲子解释,眸子顿时一亮,将那几枚香丸都扫入怀中。沈哲子也不阻止,这在时下本就不是什么稀罕物品,各家应该都有存货,只是外间那些纨绔们平日被人服侍惯了,哪记得准备这些东西,偏偏又没个体贴娘子为他们准备,活该被蚊子叮咬
笑闹片刻,纪友才看到书案上沈哲子勾画的简图,不免好奇道:“此为何物?图画如此拙劣,我大父之名早晚毁在你这笔墨纸间”
沈哲子闻言后不免一笑,他的笔法拙劣已经不是一个秘密,这在崇尚书法的年代可谓逆潮流而动。但就算是这样,也没人因此去诟病他,反而许多人当他在场时都避免去谈论笔法文墨,以免被误会是在讥讽他。沈哲子对此也不置可否,这反而成为他推广印刷术的理由。
归根到底,他已经有了被人网开一面、予以更多宽容的资格。毕竟书法只是一项技能而已,跟弹琴画画一样,世家子弟实在不擅长此道,也只是无伤大雅的小事,反正又不用靠这些技能去钻营求上进。不过沈哲子的书法也确实有长进,即便不刻意去练,也是能看了,但是限于交流圈子,还是只能敬陪末席了。差的不是笔力,而是能够将他反衬凸显出来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