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如果一个人杀了你的好友,你不能去寻仇杀了凶手,而是应该将之绳之于法,交给官府,由官府依律令处罚!
所以,对这操蛋的事实,对这操蛋的两人,却不能凭着个人好恶就浸猪笼。
有了律令后,再也不是快意恩仇的江湖了,要以律法而行。
当然,依律令而行,可不是说不管了,话说在古代历朝历代律令比沉溏血腥残忍一百倍的刑罚多着呢,什么凌迟,什么车裂五马分尸,什么腰斩啊把人活活烹煮啊,什么灌铅啊……
本朝太祖元璋大帝的酷刑也多着呢,比如说铲头会:把贪官排成行掘坑活埋,只剩头露在地上,然后用大斧削过去,一斧头砍下几颗头来;比如说刷洗,听着文雅其实血腥至极,把犯人剥光了放在铁床上,浇上滚开的热水,然后用铁刷子在身上刷,一直把人刷成一副骨架;比如说抽肠,言简意赅,就是把用铁钩插入粪门,然后直贯而入,将肠子全都钩出来;还有元璋大帝标志性的剥皮充草,把人皮完整剥下来,做成人皮布袋,在里面填充稻草后悬挂示众……
猪笼里这一对男女的行为,准确的来讲属于通奸。大明对于通奸的律法如何规定,就如何处罚。
这就看大明律令对通奸如何规定了。
朱平安将官牒和乌木牙牌放入怀中,从脑海里搜索起相关的大明律令来,科举考试涉及大明律法,对此朱平安并不陌生。很快,朱平安就已经将相关律令系数回忆了一个遍,对于如何处罚已经心中有数了。
幸好这不是现代社会,现代社会在1997年已经取消了通奸罪,若发生在现代社会的话,他们这种苟且行为不过是道德作风问题,法律已经不对此做惩罚,也就是说通奸无罪。如果是公众人物的话,最多也就是丰富了花边新闻养活若干自媒体而已。什么约炮,什么小三,什么……套路太多了……
不过,现在是古代。
这是大明。
和现代不同,通奸在古代可是人们深恶痛绝、万恶不赦的丑闻,古代历朝历代,任何律令,通奸都是犯罪,这可不是什么凭自己本事上床的现代……
对于通奸,大明律法规定很是详尽,对于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处罚规定。
朱平安目光扫过众人,最终落在了猪笼里的男女身上,大约看了两秒左右,对于这对男女如何处置,就要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形了,这个得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