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后,高扬伸出了食指,郑重的道:“还有,我熟悉我的枪,熟悉我的瞄准镜,我知道我的枪可以发射的每一种子弹,子弹射距多远,在多大的风速在多少米时是什么弹道,我都牢牢地记在了心里,射击时根本不用特意计算,因为这些已经成了我的本能,这就像你吃饭时拿着叉子不必测算方位和角度就能插到你的食物,而一个婴儿就需要经过对他来说很复杂的测算和训练,才能完成对你来说很简单的吃饭。”
塞德夫苦笑道:“好吧,我会练,因为我觉得自己其实还是有天赋的,只不过我养成了不好的习惯,我会改,我一定得成为一个好射手,将军,你可能会觉得我偏执了,不过……”
顿了顿之后,塞德夫摊手道:“将军,我已经在这里被困一年了,我真的找不到任何可以消遣一下的事可做了,而我现在觉得练练射击,还是个挺不错的消遣方式。”
高扬笑了笑,塞德夫说的也没错,憋久了,总得找个消磨时间的消遣,要不然真的容易憋出毛病来的。
高扬再次伸出了手指,微笑道:“如果你真的想成为一个好的远距射手,至少先熟悉你的武器吧,不是你现在认为的熟悉,你需要真正的熟悉,熟悉到你忘了它的存在,就像你不会时刻提醒自己需要呼吸一样,少校,先从熟悉你的步枪开始吧。”(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com阅读。)
PS:加更的大章,虽然晚,但咱可是说到做到的。
以下这些呢,可以水到书里说,不过想想不好,还是在这里说吧。
这一章简单解释一下公羊为什么能打的那么准,还能那么快,任何一件事做到极致,能被人称神,肯定不是那么简单的,偶然中总有必然,有天赋是必须的,但光有天赋没有苦练肯定也是不行的。
不过话说到底,最重要的还是天赋,没天赋,怎么练都不行。
另外,主角的枪法可能看起来太神了,但其实主角的枪法特点是有原型的,现实比小说往往更夸张,芬兰的白死神西蒙海耶,大家了解一下这个人就知道了,用着莫辛纳甘步枪配以当时的简陋瞄准镜,都能打七百米外的目标,不用瞄准镜,用肉眼瞄准都能打四百多米的目标,还都是在苏军的炮火下完成的,那才是真神。
所以公羊的枪法还远没到大成的境界,有的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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