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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的战争 一千零四十三章 底牌

高扬没能把话说完,又一个人从他瞄准的道口一跃而过,高扬闭嘴,一枪打出,将试图冲过道口的人击倒在地。

这个没死,高扬很确定,因为他打中的是敌人腰胯的位置。就算他的步枪威力再大,一时片刻之间敌人也不会时。

“三人中弹怎么会没有伤亡说明情况”

这时酒精在对讲机里咳嗽了两声后,喘着粗气道:“战斗结束,敌人已经击毙,敌人只有一个,很厉害,每次开枪都能击中我们的胸口。但他用的是冲锋枪,无法穿透防弹衣,完毕。”

高扬失神的道:“他为什么用冲锋枪?”

高扬不是菜鸟,可正是这样他才无法理解为什么敌人会用冲锋枪射击明显穿了防弹衣的对手。

冲锋枪适合在室内的狭小空间作战,这是共识,在CQB作战中冲锋枪几乎是无可替代的。但冲锋枪的穿透力不足也是前提,在应付无防护敌人时,使用冲锋枪时首选,但对付有防护的敌人,突击步枪才是首选,如果是团队作战,至少也得是冲锋枪和突击步枪的混编才对。

酒精很快给出了答案。

“屋子里有两个人。一个死了,剩下那个被打断了一条胳膊,他无法操作步枪,就这样。”

高扬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同时对那个已经被打死的敌人肃然起敬,单手操作冲锋枪,还能做到一枪一个,这是个高手。

把轻机枪端起来夹在腰里射击还能枪枪命中敌人。双手各持一把步枪射击还能把敌人枪枪爆头,这是永远也只能出现在电影里的场面,而且还得是主角才能做到的。

格罗廖夫是机枪艺术家,可他把机枪端起来射击也就是听个热闹的事儿,在开始的几枪或许还有机会能打中敌人,等连射起来子弹会飘到那里,格罗廖夫肯定是不知道的。

高扬现在都被人叫成枪神了。可是他单手端着步枪射击,也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十米二十米之内的第一枪应该是能打中的,再远了照样完蛋。冲锋枪稍好点,但也只能是特别近的距离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