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高扬来到非洲的时候正是雨季,所以他身上穿的是速干衬衣,和一条速干裤子,这些衣服湿了会干的很快,也很凉快,但也很薄很不耐磨,高扬穿着在草原上摸爬滚打的,早就成了碎布条了,倒是高扬穿着的一双丹纳军靴,在历经了三年的磨难后,还一直完好无损。
所以高扬现在是脚上蹬着一双六寸帮的军靴,腰间围着一圈茅草,浑身上下画满了用白色黏土和一种红色的黏土做颜料的几何图案,除此之外,高扬经历了三年的暴晒后,浑身上下黝黑发亮,就连头发,高扬也是刚用刀割过的,只剩下了短短参差不齐的头发茬子,除了他的肤色是偏棕色一些,而阿库里部落的其他人是正宗的黑色之外,高扬现在的形象,和阿库里部落的其他人相比,几乎看不出任何区别,当然,最大的区别是高扬的脚上还有一双靴子。
所以,当看到一个原始部落的人,以一口流利的英语来求助的时候,无论引起怎么样的轰动,也就不足为奇了。
高扬面前的老头似乎吓尿了,除了一句惊呼外,半天没有反应,只是瞪大了眼上下打量着高扬,而这时一个年轻的女人,从老头身后走上前来,站在了高扬面前。
“教授,很明显他在求救,有些事我们可以慢慢说,现在还是搞清楚他需要什么帮助才好。”
被称作教授的老头如梦初醒,对着高扬歉意的一笑后,老头一脸急切的道:“对不起,我有些激动了,啊,让我们先说重要的事,请告诉我具体发生了什么?”
“我们部落里的人受伤了,一个人的脖子被花豹咬到了,有两个大约半英寸深的伤口,没有伤到大动脉,但我估计有小血管破裂了,情况不妙,他除了需要做外科手术之外,应该还需要输血,另外一个被花豹抓伤了,所以我们还需要抗生素,先生,他受伤已经有三到四个小时,时间已经不多了,请务必帮帮我们,先生。”
“伤者在哪里?”
高扬指了指他来的方向,“在哪儿,大约有二十多公里吧,我不太确定,我跑了三四个小时到这里来的。”
老头马上转身对着大喊道:“你们都听到了,伊文,带上你的急救箱,我们有可以输血的东西吗?如果有也带上,丹尼尔,带上小型摄影机,我们开车过去,要快。”